一、实验指导教师应参与所开课程的实验项目的确定。
二、实验指导教师应深入实验教学课堂,指导学生实验并批改实验报告。
三、参与实验仪器的改造和制造。
四、首次开设实验的指导教师应提前试做,发现问题及时修改。
五、首次上岗的教师要试讲,经评议合格方能上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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